一、監測目標
- 實時監測園區內主要生產裝置、儲存設施及運輸環節的有毒有害氣體排放情況。
- 及時發現氣體泄漏、超標排放等異常情況,確保園區及周邊環境安全。
- 為園區應急響應和事故處理提供數據支持。
二、監測點布置
- 根據園區布局和風向特點,在關鍵位置設置監測點,如生產裝置區、儲存區、裝卸區、廢氣處理設施進出口等。
- 監測點應覆蓋所有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區域,確保監測無死角。
三、監測設備選擇
- 選擇高精度、高穩定性的氣體監測設備,如紅外線氣體分析儀、電化學傳感器等。
- 設備應具備自動校準、遠程傳輸和報警功能,確保數據準確性和實時性。
四、監測指標
- 根據園區內主要生產裝置和儲存物質,確定監測指標,如惡臭,硫化氫、氯氣、氨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
- 監測指標應符合國家和地方環保法規要求。
五、數據管理與分析
- 建立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數據庫,實時收集、存儲和分析監測數據。
- 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對監測數據進行趨勢分析和風險評估,為園區管理提供決策支持。
六、應急響應與事故處理
- 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各級響應措施和責任分工。
- 監測系統應與園區應急響應系統聯動,一旦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處理事故。
七、培訓與演練
- 定期對園區管理人員和應急響應人員進行有毒有害氣體監測和應急處理培訓。
- 組織應急演練,提高園區應對有毒有害氣體泄漏事故的能力。
八、持續改進
- 定期評估監測方案的實施效果,根據評估結果進行優化調整。
- 關注新技術、新設備的發展,不斷引入先進監測技術,提高監測水平。